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8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发〔2014〕25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按照市场需求开展产业化扶贫。
2.拟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解决。
3.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拟定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4.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联络协调市领导集团帮扶;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市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市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5.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综合治理、整乡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
6.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审核、引进等工作;管理扶贫基金;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和科技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中相关生态建设工作。
7.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8.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贫困乡镇发生率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规划统计科、产业项目科、扶贫信贷科等4个职能科室,另按有关规定设立六盘水市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正科级、市机编发〔2012〕3号)、六盘水市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正科级、市机编发〔2016〕18号)、六盘水市社会帮扶服务中心(副县级、六盘水机编发〔2013〕14号)等3个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三)预算构成情况: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只含本级预算,无下级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34个,其中行政(参公)编11个、事业编23个。目前,在职职工31人,离退休职工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2141.93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较上年增加1367.03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大连资金)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1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2141.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67.03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大连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5.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2141.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67.03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大连资金)增加。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5.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2141.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67.03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大连资金)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98.91万元、项目支出1643.02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5.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4.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1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84.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8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8.78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708.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47.81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2.68万元,较上年减少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447.81万元,较上年增加97.7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8.4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对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244.2万元、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39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牌号:贵B98599/贵B09666/贵BX9581),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33万元,和上年减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33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6.76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2万元/福利费4.09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取暖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3万元、其他费用6.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市政府安排,拟选取少数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试点,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拟定方案,待方案确定后按方案执行。如本部门被选为试点单位,相关绩效情况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充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8辆,账面价值82.97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若有其他用途,请详细说明)。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目前,由本部门自用(若有其他用途,请详细说明)。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请结合单位实际,自行增加)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